来源:作者:发布日期: 2025-09-28
名 称:张家界市旅游市场“导游乱象、强制消费”问题典型案例(第二批)
案例一:欺骗旅游者消费案
2025年3月5日,张家界市永定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调查发现张某在提供导游服务过程中存在欺骗旅游者消费的行为,张某的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并根据违法情节对张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安排无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案
2025年4月15日,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文化旅游和商务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调查发现张家界湘约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存在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的行为,张家界湘约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并根据违法情节对张家界湘约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某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导游兜售物品案
2025年5月13日,张家界市永定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调查发现邓某在旅游行程中存在向游客兜售物品的行为,邓某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并根据违法情节对邓某作出罚款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导游兜售物品案
2025年5月21日,张家界市永定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调查发现麻某妹在旅游行程中存在向游客兜售物品的行为,麻某妹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并根据违法情节对麻某妹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案
2025年5月28日,张家界市永定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调查发现秦某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并根据违法情节对秦某作出罚款29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3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虚假宣传案
2025年6月11日,张家界市永定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调查发现湖南溜达星球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行为,湖南溜达星球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并根据违法情节对湖南溜达星球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高某征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导游兜售物品案
2025年6月18日,张家界市永定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调查发现郑某西在旅游行程中存在向游客兜售物品行为,郑某西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并根据违法情节对郑某西作出罚款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5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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