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发布日期: 2023-02-08
名 称:张家界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张家界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张家界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要求,由张家界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段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张家界市文旅广体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张家界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张家界市2022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我局工作透明度,树立了良好的文旅形象。截至2022年底,张家界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公开内容。2022年,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编目,内容涵盖主动公开范围的各类政府信息,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13条,其中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110条,通过我局官方微博发布信息321条,通过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56条,回应群众关注热点826 条。主动公开内容包括财政资金、人事信息、规划计划、统计数据、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重点公开了旅游市场情况、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执法程序、安全生产检查等信息。二是公开方式。通过政府及部门网站、新闻发布会、报刊、电视以及我局官方微信微博等方式方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在党工委会上研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张家界市文旅广体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对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人员1名。二是规范工作机制。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系列制度,明确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所有拟公开的信息严格实施审核程序,确保公开精准无误。认真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认真做好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三是强化工作责任。年初就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进行了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在我局全面推开和实施。
(四)网络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主要依托“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官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明确责任内容、加强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使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保密工作责任制,各科室及二级机构报送的信息或工作动态,须经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初审,报分管领导审批(必要时报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局办公室及工作人员,再按要求进行公开,确保信息内容和公开的程序合法合规。为保证政务公开公正的顺利开展,不定期对局机关科室、二级机构的政务公开公正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六)重点领域内容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张家界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对各类规划、财政资金、人事信息等领域工作进行了公开公示。
1.做好全年各类规划计划的公开工作。积极做好《张家界市“十四五”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2022年全市文化旅游工作要点》《2022年张家界市旅游市场营销工作计划》的公开工作。
2.做好财务预算决算的公开公示工作。配合市财政局积极做好局机关及市业余体校、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文化馆等二级机构部门决算及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的网上公开公示。
3.做好人事任免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做好张家界市博物馆人次引进公示、招聘公益性岗位及张运科、李荣第、李春燕等同志职级任免等的公开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市级以上政府制定)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指除政府规章外,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的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和特定事项,涉及或者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或其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间内相对稳定、能够反复适用的行政措施、决定、命令等行政规范文件的总称) | 0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5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6 | ||
行政强制 | 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注意:指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各科室及二级单位对信息公开的重视度不够,公开的信息项目、内容、形式、力度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工作不够规范。有些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更加注重对办事依据、程序的公布。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针对以上问题,2023年将在以下几方面着力加强改进:一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要求,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易于传播的信息,对新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二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科室、二级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功能,不断拓展微信、微博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群众掌握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